1.目前分銷體系傭金計算過于簡單,不利于平臺核算成本,建議將目前的 分銷傭金=商品銷售價*傭金比例改為 分銷傭金=(商品銷售價—商品成本—商品優(yōu)惠券折扣金額—會員折扣金額)*傭金比例,即采用利潤計提傭金,有利于核算成本,否則可能會導致平臺運營當產品巨大的虧損;固定傭金模式可暫時不變(但聯(lián)系增加提醒功能,如傭金+會員折扣金+銷售價合計小于成本時給予提示)。
2.建議增加推廣員會員充值分成設置,如推廣員可以按預先設置的折扣金額采購一定會員卡數(shù)量進行銷售,或旗下客戶充值會員時可以按平臺設置會員充值分層比例計提傭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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